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实施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整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是指纳税人到除房地产交易、车辆购置税等专业服务厅以外的任一办税服务厅,均能够办理国税地税主要涉税业务。省内所有具备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见附件)全部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
二、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整合为“山东税务系统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点按“1”键,可咨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出口税收、发票业务,并可进行投诉举报;点按“2”键,可咨询个人所得税、房屋涉税业务及其他税收业务。
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自动语音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山东省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办税服务厅清单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8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整合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2014年起,我省各地国税地税通过互设服务窗口、共同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共建办税服务厅等方式,逐步开展联合办税服务。为实现更好服务纳税人的目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全省具备条件的办税服务厅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
目前,我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采取“一号拨入,统一接听”的模式,纳税人拨打12366热线后需要选择国税或地税业务分别咨询。为了方便纳税人咨询,更好地向纳税人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国税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热线”)进行整合。
二、公告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积极推进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的指导意见>和<加快推进国税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整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税总发〔2018〕42号)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并对国税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整合。
三、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的施行范围
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是指纳税人到国税局、地税局任一办税服务厅(房地产交易、车辆购置税等专业办税服务厅除外),均能够办理国税地税主要涉税业务。因为场所狭小、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等原因,暂不具备实现条件的办税服务厅,本次暂缓实施。省内具备条件的办税服务厅,自2018年5月1日起全部实现国税地税主要涉税业务的“一厅通办”。为更好地引导纳税人办理业务,省国税局、地税局制作了国税地税“一厅通办”办税服务厅清单。
四、12366热线整合具体事项
12366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所有涉税业务“一键咨询”。纳税人拨打12366热线后,点按“1”键,可咨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进出口税收、发票业务,并可进行投诉举报;点按“2”键可咨询个人所得税、房屋涉税业务及其他税收业务。
整合后,人工语音服务时间统一调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自动语音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12366热线的服务方式及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公告施行时间
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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