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在北京召开全国税务系统省局纪检组长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纪委有关会议和通知精神,对全国税务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确保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进一步提出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春生,中央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张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春生指出,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税务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锤炼优良作风的大熔炉、提升能力的练兵场,充分发挥专责监督职能作用,为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保驾护航。要盯紧压实责任,督促各级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及党建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守纪律红线,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纪律”问题,特别是借机构改革之名损害纳税人利益、破坏税收营商环境的行为。要全程全方位强化监督、正风肃纪,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毫不动摇地抓好既定工作任务落实,做到秩序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张敏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加强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情况和执行机构改革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加强有关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严肃查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的违纪行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严肃问责推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扎实做好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监督挺在前面,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纪检组长,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办纪检组长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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