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发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
根据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2017年第13号公告)和《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2017年第31号公告),现将已受理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9月19日前向省税管中心反映。 联系人:李苗苗 联系电话:0531-85656642 附件:山东省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情况公示 山东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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